工厂防静电基本要求
一、静电防护的基本原则
a、抑制静电荷的积聚;
b、迅速、安全、有效地消除已经产生的静电荷。
二、防静电工作区场地
1、地面材料
a、禁止直接使用木质地板或铺设毛、麻、化纤地毯及普通地板革。
b、应该选用由静电导体材料构成的地面,如防静电活动地板或在普
通地面上铺设防静电地垫,并有效接地。
c、允许使用经特殊处理过的水磨石地面,如事先敷设地线网、渗碳
或在地面喷涂抗静电剂等。
2、接地
a、防静电系统必须有独立可靠的接地装置,接地电阻一般应小于10Ω,埋设与检测方法应符合GBJ 97的要求。
b、防静电地线不得接在电源零线上,不得与防雷地线共用。
c、使用三相五线制供电,其大地线可以作为防静电地线(但零线、地线不得混接)。
d、接地主干线截面积应不小于100mm2;支干线截面积应不小于6mm2;设备和工作台的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.25mm2的多股敷塑导线,接地线颜色以黄绿色线为宜。
e、接地主干线的连接方式应采用钎焊。
f、防静电设备连接端子应确保接触可靠,易装拆,允许使用各种夹式连接器,如锷鱼夹、插头座等。
3、天花板材料,天花板材料应选用抗静电型材料制品,一般情况下允许使用石膏板制品,禁止使用普通塑料制品。
4、墙壁面料
墙壁面料应使用抗静电型墙纸,一般情况下允许使用石膏涂料或石灰涂料墙面,禁止使用普通墙纸及塑料墙纸。
5、湿度控制
a、防静电工作区的环境相对湿度以不低于50%为宜。
b、在不对产品造成有害影响前提下,允许使用增湿设备喷洒制剂或水,以增加环境湿度。
c、计算机房的湿度应符合GB 2887中的有关规定,类似的机房也应符合此规定。
6、区域界限
防静电工作区应标明区域界限,并在明显处悬挂警示标志,警示标志应符合GJB1649规定,工作区入口处应配置离子化空气风浴设备。
7、电荷源 防静电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及接触易产生静电荷的电荷源(如下)。
电荷源:工作台表面,油漆或浸漆表面,普通塑料贴面,普通乙烯及树脂表面地板塑料及普通地板革,抛光打蜡木地板。普通乙烯树脂工作服,帽,鞋普通涤纶,合成纤维及尼龙面料,塑料及普通胶底鞋操作工具及设备.普通塑料盒,架,瓶,盘用品及纸制品,普通泡沫及一般移动工具,压缩机,喷射设备,蒸发设备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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